苏州市科协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
卜 秋 卜鉴民 王 晨 王中亮 王东田
王永忠 王永根 牛艳辉 孔令军 石皋莲
冉宏宇 代作晓 冯育青 司文会 邢伟中
朱 宁 朱向峰 朱 忻 朱立新 朱莲芳
华意刚 齐德利 李 勇 李凡长 李文华
李 艰 李 伟 李 芳 李春梅 李瑞卿
李鹏程 李新佳 杨 军 杨海寅 吴 薛
吴庭浩 吴继霞 何 健 佘栋栋 沈卫芳
沈永明 邵 华 孙 艳 宋 青 张 民
张亿锋 张志军 陈 ? 陈玉华 陈旭东
陈 宇 陈 红 陈晓伟 陈雪荣 茅晓伟
金伟栋 金建生 周育才 周 骏 周菊芳
庞 振 官建茹 赵 中 赵云明 赵建仓
赵鹤鸣 俞 清 施卫兵 施琴芬 姜士梅
姜红卫 姜建明 姚金凤 贺家红 夏 静
夏建明 顾志华 顾莉娟 晏世雷 钱沛如
钱福良 徐金河 徐 勇 郭明祥 高晓明
高裕弟 郭家星 顾熙虹 唐 晓 唐玉国
谈琴芳 倪志强 陶亦亦 曹 靖 龚秋健
麻 晗 葛惠男 董建刚 程 波 鲁永泉
温贻芳 靳 健 雷秋生 虞吉强 路建美
裴东琛 谭秋生 潘红英 潘国进 薛 臻 |
苏州市科协全委会工作规则
(一)全委会每年举行一次,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。全委会由驻会主席、副主席通过商议指定的副主席主持。
(二)全委会出席对象为全体委员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。工作需要时,可以吸收市科协机关部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、基层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。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。
(三)全委会议题一般由常委会讨论决定。全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并在会前五天将议程、时间、地点和要求通知与会人员。
(四)全委会行使下列职权:
1.执行全市代表大会的决议;
2.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主席、副主席;
3.审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;
4.决定授予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;
5.因工作需要,可以增补或免去委员、常委、副主席、主席;
6.特殊情况下,可以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市代表大会;
7.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(五)全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。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,少数服从多数。会议的议案及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,须经全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。
(六)委员应积极参加全委会,因事、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,须向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。每届任期内请假较多的委员,将建议不再提名为下届委员人选。
(七)全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,全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、督办。
(八)全委会决议一经作出,不得随意更改。需要更改原决议的,应提请下次全委会复议。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,须经常委会讨论批准,并提请下次全委会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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